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骆民)卓锦股份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的通知,卓未龙与陈奉连收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所涉事项与公司2023年5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根据相关规定,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自2025年12月12日起算。
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已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表示,目前,卓未龙与陈奉连能够正常履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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