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118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5日以口头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岳良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前,主持人岳良泉先生向全体董事说明了本次紧急召开董事会的原因,其他董事对本次紧急召开董事会会议无异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15日,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的情形,已触发“巨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巨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一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5日),公司股价如再次触发“巨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即从2025年1月16日起计算),若再次触发“巨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巨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巨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117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份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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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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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2月26日,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星农牧”或“上市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年11月1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补充协议》,为公司子公司屏山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
2025年5月19日,巨星农牧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巨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有限”)在该行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50.00万元。
2025年11月1日,巨星农牧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子公司眉山市彭山永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17日、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以下简称“年度”)对外担保授权概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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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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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与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保证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2025年11月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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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使用,可以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可以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本次公司为眉山市彭山永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提供的担保金额1,000.00万元调剂使用公司对夹江县巨星农牧有限公司的融资担保额度。本次公司为屏山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提供的担保金额6,000.00万元,其中1,000.00万元调剂使用公司对夹江县巨星农牧有限公司的融资担保额度。
(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原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5年11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原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金额2,160.53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原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31.42万元。
(三)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饲料供应商采购饲料的货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5年11月,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饲料供应商采购饲料的货款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金额21,837.74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饲料供应商采购饲料的货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8,867.46万元。
(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5年11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金额0.00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578.14万元。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以及巨星有限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被担保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其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的担保是为了保证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与被担保对象的合作关系,对被担保对象制定了严格的筛选标准、审查制度以及提供反担保措施等风险防范程序,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巨星有限对其子公司进行担保以及公司对其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担保实际发生额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担保预计授权范围且在有效期内,无需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33,896.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87%。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26,318.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57%。对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的担保余额为7,578.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0%。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116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2,289,6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6%;巨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2,359,6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巨星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13,371,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4.44%;巨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13,371,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4.41%。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025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巨星集团关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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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巨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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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受“巨星转债”转股影响,全文中提及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10日总股本即510,070,333股为基数计算;
注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巨星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322.1万股,占巨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28.38%,占公司总股本的8.47%,对应融资余额为3.67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195万股,占巨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14.41%,占公司总股本的4.30%,对应融资余额为2.00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巨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巨星集团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股票分红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巨星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119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巨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12月15日,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的情形,已触发“巨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巨星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一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5日),公司股价如再次触发“巨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即从2025年1月16日起计算),若再次触发“巨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巨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巨星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6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10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25%、第六年3.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28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5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巨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48”。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巨星转债”自2022年10月3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25.24元/股。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巨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5.24元/股调整为25.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8月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巨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5.21元/股调整为25.0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的情形,已触发“巨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巨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鉴于“巨星转债”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情况、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巨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一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5日),公司股价如再次触发“巨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即从2025年1月16日起计算),若再次触发“巨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巨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巨星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至2028年4月24日。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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