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5-101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8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志芳,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雷兵,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华丽,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雷兵、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钱华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陈志芳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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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等因素,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130.00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及函证等费用),其中年审费用1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无变化。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阅了致同所的基本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致同所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5-100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至“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的研发项目临床试验投入。
●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金额为12,502.00万元,包括10,915.22万元募集资金及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净额1,586.78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下同)。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
● 拟延期的募投项目:拟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的实施期限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67.5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3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09,249,449.00元,扣除保荐承销等发行费用114,608,529.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94,640,919.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2020 年12月7日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75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将“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10,915.22万元募集资金及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1,586.78万元,全部用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研发项目临床试验投入,“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34,746.24万元增加至47,248.24万元,同时综合考虑各研发管线的进展,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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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净额1,586.78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金额);2、“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 为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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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止公告日计划累计投资金额”为截至2025年11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尚需支付的尾款之和;2、已投入金额为截至2025年11月30日已投入金额;3、“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中实验室建设地点分别为济南和深圳,研发项目的研发和临床试验开展地点均在国内。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减少“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具体原因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为科兴制药,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3,029.00万元,主要用于EPO原液生产车间(3号线)、预充注射剂生产车间、常乐康生产车间(1号线)、G-CSF原液生产车间、质检设备、外包装车间、环保设备、配套设备及仓储中心等的建设/改造,以扩大生产能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主要投建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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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截至2025年11月30日,“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如下表所示,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存放在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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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待支付的项目金额主要为装修装饰工程及采购设备等尾款或进度款尚未支付,公司将继续以项目募集资金支付。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已基本完成产线建设并投入使用,仅EPO原液车间(3号线)处于GMP认证申请阶段。同时,原项目实施过程中受下列因素的影响,募集资金产生节余:
(1)公司根据外部环境、项目实际需要等对原设备清单优化调整,优先选用国产或更具性价比的设备,并加大相关设备的采购谈判议价,合理降低了该项目投资成本;
(2)项目建设过程中,以自有资金投入土建项目及部分净化装修工程;
(3)由于项目投产后仍需要一定的产能爬坡周期,部分项目配套设备按照当下的实际需求进行购置,对应的购置支出目前较少。
公司经调研论证,结合公司产线、产能投建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拟变更本项目原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2,502.00万元(含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净额1,586.78万元)投入到资金需求更为紧迫的“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二)增加“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具体原因
公司拟增加“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34,746.24万元增加至47,248.24万元,“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节约金额12,502.00万元将全部用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之“研发费用”的投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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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5年11月30日,“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32,253.54万元,占本次变更前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的比例为92.83%。
1、增加“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主要子研发项目人干扰素α1b(突变)吸入溶液项目、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项目、重组人生长激素项目、长效生长激素项目等均已进入临床阶段,后续资金需求较大,而原募集资金金额剩余4,229.76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无法满足后续临床开发所需的资金。
2、四个临床阶段主要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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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符合公司战略定位、助力稳健发展
公司聚焦于生物药的创新,加速研发战略升级。借助完备的“3KX技术平台”技术平台和研发体系优势,公司具备从药物发现、药学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及生产的端到端研发创新能力,为项目推进提供稳定的技术及资源支持,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2)拥有优秀人才储备及项目团队
公司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全球顶尖药企的研发与管理经验,熟悉FDA、EMA等国际监管标准,能够高效推动创新药的研发与申报,近年来已推进多个创新项目进入临床试验申报阶段,在新型蛋白、抗体和递送等领域开发出多个管线。
(3)增强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巩固并提高核心竞争力
公司上述四个临床管线已取得了积极的临床研究结果,展现出良好的疗效和可靠的安全性,尤其是“人干扰素α1b(突变)吸入溶液”已被国家药监局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为推进四个临床管线的后续研发提供资金保障,有助于公司尽早实现研发成果商业化落地,丰富产品管线。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上述四个在研管线临床开发涉及的患者人数均较多,受患者招募进度、临床方案等因素的影响,临床试验周期较长。
公司综合考虑各子项目的研发进展情况及药品整体研发的时间周期需求,拟将该项目的实施期限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
四、本次变更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本次募集资金项变更用于加快四个在研项目的临床开发,产品均具有差异化优势,如成功开发上市,有助于公司“创新+国际化”双轮驱动战略的深化落地,为公司业务拓展与业绩增长提供动力,推动长期价值提升。
1、人干扰素α1b(突变)吸入溶液项目市场前景
呼吸道合胞病毒(RSV)是婴幼儿急性呼吸道感染中最常见的病毒之一。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表明,RSV感染占儿童呼吸道疾病的60%以上。目前,全球尚无批准用于治疗RSV的特异性抗病毒药物,临床管理主要集中在缓解症状及支持性护理上。公司人干扰素α1b(突变)吸入溶液项目是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下呼吸道感染临床开发中较为先进的吸入干扰素疗法之一,已进入III期确证性研究并获得药审中心的突破性疗法认定。
2、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项目市场前景
据国家癌症中心最新统计,全国每年新发恶性肿瘤病例约406万例,对应化疗相关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防治需求同步扩大;中国人粒细胞刺激因子市场近年来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从产品类型来看,短效rhG-CSF仍占据主导地位,但长效剂型凭借其减少注射频率、提高患者依从性的优势,市场份额逐年扩大。
公司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为Neulasta的生物类似药,按照生物类似药的标准进行药学、非临床和临床开发,与G-CSF相比,可以延长半衰期,从而减少给药次数,提高患者用药的依从性,为治疗和预防化疗造成的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提供了更多选择。
3、长效生长激素项目和重组人生长激素项目市场前景
根据贝哲斯咨询的调研数据,2024年全球人类生长激素药物市场规模为59.06亿美元,预计到2032年其规模将达到94.90亿美元。从市场份额来看,儿童适应症占据主导地位,涵盖生长激素缺乏症、特发性矮小症(ISS)和特纳综合征等。与此同时,成人领域对生长激素的需求增长迅速,主要用于改善代谢综合征、缓解肌肉萎缩以及开展抗衰老治疗。从产品类型来看,重组人生长激素(rhGH)仍是市场主流产品,但长效生长激素制剂凭借更高的患者依从性,正逐渐赢得市场青睐。
公司积极响应生长激素长效化的发展趋势,布局的长效生长激素,通过DNA重组技术,将人生长激素(hGH)基因与IgG4亚型Fc段基因连接后表达,形成具有同源二聚体蛋白结构的创新药物,显著提高了产品安全性及患者的用药便利性和依从性,未来如成功研发上市将为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患者带来新的治疗手段。短效生长激素方面,公司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是诺和诺德公司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商品名:诺泽)的生物类似药,是目前生长激素缺乏症的主流疗法。
(二)风险提示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评估和测算。然而新药研发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产品从立项到最终获批上市商业化通常经历较长的过程,各个环节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产品开发和上市进度不及预期的情况。主要风险包括:
1、产品上市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在研产品从立项到最终获批上市的过程经历多个环节,各个环节均可能受到政策、市场、技术和资金等因素的影响,期间如果出现外部环境变化、内部研发效率降低或资金需求无法满足等不利因素,都将影响产品研发进度,进而导致在研产品存在开发速度落后、上市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2、市场竞争及商业化不达预期的风险
产品从立项、研发到实现销售,仍需要一定时间周期,期间可能面临更多竞争产品的入局,导致产品的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市场份额下降,影响产品商业化的顺利开展;此外,产品研发成功后若在市场准入、市场拓展及学术推广等方面进展未达预期,导致无法快速扩大销售规模或未能有效获得医生、 患者的认可,或存在商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有关部门审批情况说明
本次增加“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研发投入,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无备案要求,亦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六、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2025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降“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至“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的研发项目临床试验投入,并对“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是公司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5-102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与科技中一路交汇处创益科技大厦B栋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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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内容已于2025 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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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 年12 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与科技中一路交汇处创益科技大厦B栋19楼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箱(发送至ir@kexing.com)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2月29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与科技中一路交汇处创益科技大厦B栋19楼
联系电话:0755-86967773
传真:0755-86967891
联系人:邱帝围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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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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