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其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草案明确了公司完成H股发行后的股份结构,总股本将增至特定数额,其中A股和H股分别占一定比例。新章程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规定董事会由9至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并需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ESG等专门委员会。值得注意的是,新章程将审计委员会设置为公司监督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草案还细化了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以及信息披露要求,并规定章程将在公司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届时原公司章程自动失效。此次修订旨在适应公司境内外双重上市的新格局,规范公司运作并保护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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