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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修订公司章程,强化治理与股东权益保护

时间:2026年01月13日 01:50

中访网数据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审议通过了新版《公司章程》。本次修订主要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运作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全面优化与明确。核心内容包括: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强化内部监督;细化股东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上的单独计票与保护机制;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规定其特别职权与专门会议机制;规范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的审批权限与流程,部分事项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或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制定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要求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并设置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比例。章程还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与赔偿责任,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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