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修订并发布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办法》。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运作规范。根据新办法,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核心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部控制与关联交易等。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且召集人须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关键决策流程方面,涉及财务会计报告披露、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以及重大关联交易事先审议等事项,均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新办法细化了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预算决算管理以及日常审计监督中的工作流程,并强调了委员的保密义务与勤勉责任。此次组织办法的修订与实施,预计将提升恒生电子在财务合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治理水平,有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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