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披露了其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罗智雄的声明与承诺文件。根据声明,罗智雄已确认自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保证其独立性。声明内容显示,罗智雄已充分了解相关职责,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将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相关利害关系方的影响。
罗智雄在声明中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逐项声明其不属于影响独立性的八类情形,且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或不良记录。其同时承诺,包括南新制药在内,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南新制药的连续任职将不超过六年。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情形,其承诺将在30日内辞去职务。该候选人资格已经南新制药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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