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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智造拟修订董事及高管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时间:2026年02月02日 00:10

中访网数据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绩效考核机制及约束条款。核心决策包括: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批准;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制度强调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的支付须以绩效评价为依据,且绩效评价应基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同时,公司建立了约束与追索机制,规定若董事、高管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减少、停付乃至追回已发放的相关薪酬。此次制度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激励与约束体系,将管理层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及个人业绩更紧密地结合,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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