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该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的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确立了公平、绩效、长远发展等核心原则。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其中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则由董事会批准。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制度强调绩效薪酬的支付应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挂钩,并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如财务报告追溯重述、相关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等)的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该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将管理层薪酬与公司业绩及个人履职情况紧密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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