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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EPC项目违约引纠纷 金冠股份被诉索赔超4127万元

时间:2026年03月23日 18:11

(来源:风电之音)

「风电之音」获悉,3月20日,金冠股份(300510)发布公告,披露收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6)黔0526民初2439号)及民事起诉状,因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风电场EPC项目纠纷被发包方起诉,索赔4127.6526万元。该案已立案,定于4月13日开庭,结果未定。

涉诉项目为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风电场EPC项目。2023年6月,金冠股份联合两家企业组建联合体中标,中标价5.5亿元,相关信息于当年6月5日披露。作为牵头方,金冠股份负责项目设备采购、融资落实及协调,承担风机采购,项目原计划2023年底完成验收。

贵州保龙指控,金冠股份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未履行EPC合同核心义务,构成实质性违约。依据合同约定,金冠股份负责项目融资却未落实资金、未提交履约保函,经催告无进展;负责风机采购却未签订正式合同,导致风机无法进场、工期滞后,贵州保龙遂于2024年1月9日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

贵州保龙提出诉讼请求,确认EPC合同于2024年1月11日终止,判令金冠股份支付风机采购增加费1000万元、融资成本增加费2351.75万元、融资保函费37.3626万元、违约金738.54万元及相关诉讼费用,合计索赔4127.6526万元,相关费用均因金冠股份违约产生。

公开信息显示,贵州保龙2016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均3000万元,系江苏保龙全资子公司,注册于贵州威宁县,主营电力生产、风电开发。此外,金冠股份2025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归母净利润-3.60亿至-3.00亿元,受行业竞争、毛利率下滑影响。

金冠股份回应,案件未开庭、结果未定,利润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权,持续披露进展,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未披露重大诉讼,双方2024年4月达成合同解除一致,但未放弃追责。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纠纷凸显风电EPC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履约的重要性及双方权责博弈,对行业有警示意义;市场关注4月13日庭审,判决结果将直接影响金冠股份财务与经营,若承担全部索赔将加剧其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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