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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董事会确认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

时间:2026年03月25日 07:10

中访网数据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发布公告,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经独立非执行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王全弟、余梓山、Chen Penghui、杨玉成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除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境内外监管机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能够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次评估进一步强化了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保障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与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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