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6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股权基金”)持有公司股份9,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8%;股东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原前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3%;股东齐鲁前海(青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鲁前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4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及齐鲁前海基金受同一方控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齐鲁前海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5,90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93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96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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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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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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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及齐鲁前海基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协议转让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A.公司或者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B.本企业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企业承诺在减持时就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区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方面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且本企业承诺:A.本企业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计算比例时,本企业与本企业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B.本企业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计算比例时,本企业与本企业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C.本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致使本企业持股比例低于5%的,则在减持后6个月内,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的减持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计算比例时,本企业与本企业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5)、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此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则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及齐鲁前海基金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及齐鲁前海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及齐鲁前海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作出的承诺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
● 投资金额:人民币13,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6-012)。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13,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9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20.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352.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59.8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192.1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3,192.13万元,低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投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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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1、基本情况
2026年3月27日,公司认购了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31673期,产品编码为C26A31673,认购金额1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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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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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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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产品实际投入金额按照期间单日最高余额计算,实际收益为该产品余额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累计收取的利息,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账户的存款余额。
注2: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能够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五、进展披露
2025年12月30日,公司认购了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25183期,认购金额13,000万元。2026年3月27日,公司对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进行了到期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13,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47.48万元,本次赎回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其收益均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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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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