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4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周文博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关于〈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为关联董事,李明先生、张云红女士、周文博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均实施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规范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为关联董事,李明先生、张云红女士、周文博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均实施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三)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证公司本次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谢保万先生为关联董事,李明先生、张云红女士、周文博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均实施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公告》。
(五)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建设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二期提档升级和产业链延伸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六)审议《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董事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建设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二期提档升级和产业链延伸项目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化学”)投资建设“恒星化学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二期提档升级和产业链延伸项目”(以下简称“有机硅二期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报批、登记和备案程序。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恒星化学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二期提档升级和产业链延伸项目(暂定,最终以主管部门实际备案为准)
2.项目实施主体:恒星化学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4.建设内容:在现有装置的基础上进行技改、扩建及新建,其中对氯甲烷合成装置、硅粉加工装置、单体合成装置、单体精馏高低沸处理装置、二甲水解装置、110胶装置、107胶装置、含氢硅油装置进行技改和扩建;新建20万吨/年环线分离装置、2万吨/年甲基硅油装置,并配套及改造部分现有设施。
5.投资规模: 预计总投资不超过12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6.建设周期:预计36个月(自取得政府批准该项目可施工的相关批复文件之日起算,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上述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可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1MA0Q32L141
3.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王爱召镇生成永村
4.法定代表人:孙国顺
5.注册资本:96,303.5398万元
6.营业期限:2018年11月21日至长期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密封胶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恒星化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本项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在现有装置的基础上实施有机硅二期项目,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产,降低投资强度,提高资产综合使用效率,项目建成后可使恒星化学整体资产效益实现最大化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在现有装置的基础上进行技改、扩建和新建,可以实现提升产品质量与性能的目的,进一步发挥恒星化学的成本优势,提升相关产品的盈利能力。
2.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投资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项目的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评估等事项尚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该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2)政策风险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出现变动的影响,从而导致该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或无法按期建设完成的风险。
(3)市场风险
若有机硅二期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产品市场开拓进展不畅,或未来市场供需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将导致本项目产生效益的进度不及预期,未能弥补新增固定资产带来的折旧费用,则本项目的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4)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预计经济效益,均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技术水平等作出的预测,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诺。由于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行业技术迭代及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该项目无法达成预期收益的风险。
4.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考虑到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从长远发展的战略方向看,恒星化学在现有装置的基础上进行技改、扩建和新建,可以降低投资强度,充分发挥现有产能及公辅设施的利用率,投入运行后可发挥成本优势,提升公司产品盈利能力。项目若顺利建成并达产,预计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不动产权为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融资不超过 27,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抵押担保,相关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
注:上述不动产由河南凯业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土地评估报告。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3、土地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4月10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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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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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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