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4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一则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的裁判文书,案号为(2025)陕0112民初2235号,案由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法院为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6年1月19日,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该案中不承担责任。
以下是详细报道:
原告寇学苗(文书中简称寇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三被告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91905.35元(含后续诊疗费暂计10000元)及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为2023年12月20日受被告指派至西安市未央区XX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做保洁时从梯子上摔下导致骨折,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赔偿。
被告李军(文书中简称李某)辩称,其与寇学苗是工友,受西安小冯家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文书中简称西安某有限责任公司)人员小某甲委托在群里发布招工信息,未承包该活,寇学苗受伤系违规操作单面梯子且地面湿滑所致,其已垫付部分拍片子费用。
被告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文书中简称西安某有限公司)辩称,公司与西安小冯家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形成合同关系,合同约定工作时发生任何意外与公司无关,故寇学苗受伤与公司无关。
被告西安小冯家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定,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小冯家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多份《一次性保洁服务合同》,由后者提供保洁服务。西安小冯家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人员联系李军发布保洁信息,寇学苗等人看到信息后提供服务,当日劳务费由西安小冯家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支付。2023年12月20日,寇学苗提供劳务时摔伤,住院7天产生医疗费35671.35元(李军垫付70元)。经鉴定,寇学苗后续需二次手术,误工期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60日,支出鉴定费1728元。
法院认为,西安小冯家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系寇学苗雇主,应承担70%赔偿责任。经核算,寇学苗损失共计79488.94元,由西安小冯家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70%(减扣李军垫付费用后需支付55572.26元),驳回寇学苗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共计1409.5元,由原告承担459元,西安小冯家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950.5元。
裁判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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