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71,证券简称:新大洲A)于2026年3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公告显示,大连和升此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393.57万股,占其自身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12.92%,占公司总股本的1.66%。冻结起始日为2026年3月19日,到期日为2029年3月18日,冻结申请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冻结原因系大连和升为本公司子公司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相关案件背景可参见公司2026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6-01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连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和升”)所持公司股份的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大连和升 | 107847136 | 12.85% | 13935723 | 12.92% | 1.66% |
| 北京和升 | 23203244 | 2.77% | 0 | 0.00% | 0.00% |
| 合计 | 131050380 | 15.62% | 13935723 | 10.63% | 1.66% |
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备查文件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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