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396,证券简称:誉帆科技)1月3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调整及《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事宜,并同步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告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9号),誉帆科技于2025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73万股。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公司注册资本由8017.2416万元变更为10690.2416万元,股份总数相应由8017.2416万股增至10690.2416万股。
随着上市工作完成,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为适应上市后治理要求,誉帆科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草案)》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
| 1 | 第三条公司于【批准日期】经【批准机关】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 第三条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73万股,于2025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
| 2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17.2416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90.2416万元。 |
| 3 | 第十九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第十九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0,690.2416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 4 | 第二百一十七条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 第二百一十七条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公告指出,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不变。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事宜。
此外,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誉帆科技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公司表示,本次系列变更及制度制定是上市后规范运作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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