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7日,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54,证券简称:中兰环保)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并高票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葛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100,068,750股。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0人,合计持有股份49,615,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815%。其中,现场会议(含视频出席)参与股东及代理人9人,持有股份48,957,700股,占比48.9241%;网络投票参与股东31人,持有股份657,900股,占比0.6574%。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出席33人,合计持有股份2,84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458%。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均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
议案表决结果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表决项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
| 全体股东表决 | 49,613,100 | 99.9950% | 0 | 0.0000% | 2,500 | 0.0050% |
| 中小投资者表决 | 2,845,300 | 99.9122% | 0 | 0.0000% | 2,500 | 0.0878% |
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熊茂竹律师、魏可心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的具体内容将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中兰环保表示,相关调整旨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助力公司长期战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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