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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00067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 修订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获99.96%赞成票

时间:2026年03月05日 22:21

3月5日,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72,证券简称:上峰水泥)发布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获得了99.96%的高比例赞成票,显示股东对公司治理机制的高度认可。

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3月5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召开,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会议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网络投票方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投票时间为当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则开放至当日15:00。

股东出席情况

会议出席股东总数为303人,代表股份567,008,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717%。其中:

  • 现场投票股东3人,代表股份543,242,933股,占比56.9791%;
  • 网络投票股东300人,代表股份23,765,187股,占比2.4927%。

中小股东参与方面,300名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代表股份23,765,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27%。

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唯一审议的《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获得压倒性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类型同意股数占比反对股数占比弃权股数占比
全体股东表决566,795,650股99.9625%179,330股0.0316%33,140股0.0058%
中小股东表决23,552,717股99.1060%179,330股0.7546%33,140股0.1394%

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沈辉、王慈航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薪酬管理制度的修订,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激励提供制度保障,有助于提升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与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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