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年3月10日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发布公告,宣布对《公司章程》进行多项重要修订,包括将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变更为'总经理',并调整了重大交易的审批标准。
公告显示,本次章程修订主要涉及两方面核心内容:
法定代表人及高管表述调整
原章程中'所有'总会计师'表述'统一修改为'财务负责人',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称谓规范。更为关键的是,第八条关于法定代表人的条款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修改为'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明确'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这一调整进一步理顺了公司治理结构,强化了经营管理层的权责统一性。
重大交易审批标准优化
第一百二十二条关于非日常经营交易的审批标准进行了细化调整,主要修订包括:
| 修订事项 | 原规定 | 修订后规定 |
|---|---|---|
| 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或总经理 | 总经理 |
| 高管称谓 | 总会计师 | 财务负责人 |
| 交易审批新增标准 | -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
公告同时明确,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另有规定外,免于按照本章程规定披露和履行相应程序。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此次调整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决策流程,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实际需要。
国新健康董事会表示,本次修订旨在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修订后的章程将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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