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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发布2026年新版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3.59亿元 明确军工业务特殊条款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21:20

3月13日,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飞集成')发布了2026年版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新版章程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358,729,343元,经营范围涵盖汽车工艺装备、航空零部件等核心业务,并针对军工业务设置了多项特别条款。

公司基本情况与股权结构

成飞集成成立于2000年12月6日,2007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过多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当前总股本为358,729,343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发起人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原成都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吉利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西北工业大学。

发起人出资方式折股数(万股)股份性质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性净资产9,191.58万元7,353国有法人股
成都凯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310万元248国有法人股
吉利集团有限公司现金300万元240法人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金200万元160国有法人股
西北工业大学现金50万元40国有法人股

业务范围与经营宗旨

公司以'航空报国、制造经典'为使命,经营范围包括模具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一般项目,以及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检验检测服务等许可项目。章程特别强调,公司将'优先完成国家科研生产任务',保守国家秘密,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获得股利、参与股东会表决、查阅公司文件等。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对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包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修改章程、一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

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外部董事人数原则上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风控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全面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党委作用

章程专章规定了党委的职责,明确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公司党委一般由七人组成,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职业经理人除外)。

军工业务特别条款

作为涉及军工业务的上市公司,章程设置了'特别条款'章节,对军工事项作出专门规定:

  1.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比例保持控股地位不变;
  2. 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保证按规定完成军品科研生产任务;
  3. 建立保密工作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4. 严格管理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5.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董事长及总经理变动、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或聘用外籍人员等情形,需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

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不超过当年合并报表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的50%。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情况,实行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时,不低于40%;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时,不低于20%。

股份转让与回购

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情形,并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其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收购股份的,合计持有比例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且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次章程修订是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的重要举措,将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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