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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00303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议案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19:21

3月20日,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鑫铂股份,证券代码:003038)发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高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公告显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李军、音少杰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与度良好,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1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176,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072%。其中:

  • 现场会议出席7人,代表股份99,157,087股,占比40.6889%;
  • 网络投票参与165人,代表股份1,019,424股,占比0.4183%。

中小股东(除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参与情况同样活跃,共有167名中小股东代表9,722,210股股份出席,占公司总股本的3.9895%。

议案表决结果

会议对《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表决类型股份数(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比例
同意100,018,66799.8424%
反对125,8840.1257%
弃权31,9600.03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类型股份数(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比例
同意9,564,36698.3765%
反对125,8841.2948%
弃权31,9600.3287%

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正式生效。公司将根据决议内容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律师见证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鑫铂股份表示,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将有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后续相关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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