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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董事会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定于4月13日召开临时股东会

时间:2026年03月26日 19:20

3月27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发布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公告显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相君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方面,以岭药业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可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此外,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临时股东会的具体事宜,投资者可查阅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议案名称表决情况是否需提交股东会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公告及相关文件已同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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