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国新健康,证券代码:000503)发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两项重要议案,均获得超过98%的有效表决权支持。
公告显示,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3月26日15:00在北京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院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永华主持。会议股权登记日为3月18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出席情况方面,本次会议共有375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287,651,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746%。其中,现场投票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股;网络投票股东373人,代表股份287,651,219股,占比达29.3746%。中小股东参与度方面,373名中小股东代表股份18,344,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33%。
会议对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号 | 议案内容 | 总表决同意比例 | 中小股东同意比例 |
|---|---|---|---|
| 提案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8.2308% | 72.2577% |
| 提案2.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8.0182% | 68.9236% |
从表决结果来看,两项议案均获得绝对多数支持。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同意票数282,562,745股,反对4,610,862股,弃权478,212股;《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同意票数281,951,145股,反对5,235,274股,弃权465,400股。两项议案均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法定要求。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显示,两项议案的同意比例分别为72.2577%和68.9236%,反映出中小股东对公司治理优化举措的普遍认可。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张文亮、战梦璐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国新健康表示,本次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相关修订内容将为公司未来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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