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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新材完成定增募资5.76亿元 注册资本增至2.34亿元并修订公司章程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18:21

【财经网讯】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于3月28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注册资本随之增加,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公告显示,三星新材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此次注册资本增加是基于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12日出具的相关批复,三星新材向特定对象金玺泰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703,532股。本次发行应募集资金总额576,238,898.36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11,198.9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6,527,699.39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53,703,532.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12,824,167.39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0,357,032.00元变更为人民币234,060,564.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80,357,032股变更为234,060,564股。公司已于2026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为适应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变更,并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星新材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本次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0,357,032元,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购的股本总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4,060,564元,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购的股本总额。
第八十六条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权限和程序如下: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的,或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八十六条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权限和程序如下: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时,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最终变更结果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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