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于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注册住所迁移至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广汽路99号汽博园信息大楼,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根据公告披露,公司本次住所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奔腾路66号株洲汽博园服务中心1栋11层1101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广汽路99号汽博园信息大楼11-13楼 |
| 邮政编码:412000 | 邮政编码:412000 |
公告显示,因住所变更涉及《公司章程》第五条关于公司注册地址的记载,公司拟对该条款进行针对性修订,修订后内容与变更后的住所信息保持一致。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住所变更及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市场分析认为,此次迁址可能为公司优化办公环境、提升运营效率或适应业务发展需求,但公司未在公告中披露具体迁移原因及后续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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