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97,证券简称:继峰股份)于2026年3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次变更源于公司定向可转债'继峰定01'已全部完成转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相应增加。
公告显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428号文批准,继峰股份曾于2021年向社会定向发行40,000.00万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继峰定01'(证券代码:110801),转股期间为2021年2月5日至2025年11月17日。
在2024年4月10日至2025年11月4日期间,累计共有面值4,462.00万元的'继峰定01'定向可转债完成转股,累计转股股数达6,188,623股。随着该定向可转债全部转股完成,'继峰定01'已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受此影响,公司总股本由1,266,076,241股增加至1,272,264,864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266,076,241元增加至1,272,264,864元,净增6,188,623元。
为适应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66,076,241 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72,264,864 元。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266,076,241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66,076,241 股,无其他类别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272,264,86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72,264,864 股,无其他类别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此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将按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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