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5日,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对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5亿元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分为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两部分。现场会议于9月15日下午14:30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8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5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以及下午13:00 - 15:00。
会议将审议三项重要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并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监管机构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公司经核查认为自身不涉及负面清单限制,符合发行条件。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违规担保、资金被违规占用等负面清单所涉及的情形,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发行文件也不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
《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债券期限拟不超过3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具体利率及付息方式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并将为债券偿付制定一系列保障措施。发行完毕后,公司将申请债券挂牌转让,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该决议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完成本次发行工作,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对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确定具体发行方案;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上市、还本付息等事项;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根据政策和市场变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等。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次安徽新力金融的债券发行计划若顺利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投资者可关注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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