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28,证券简称:苏豪弘业)于2月2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不服与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旅”)诉讼的相关判决,已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苏高院”)提出再审申请,且近日收到江苏高院出具的《受理案件告知书》。
据悉,苏豪弘业与南京商旅的诉讼事项前期已历经一审和二审程序。公司曾于2024年7月20日及2025年1月7日分别披露了诉讼进展及判决结果。因对原判决不服,苏豪弘业作为再审申请人,请求江苏高院撤销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4)苏0106民初816号民事判决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苏01民终11588号民事判决,并驳回南京商旅的全部诉讼请求。其再审理由包括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以及两审判决结果对申请人严重不公。
关于本次再审对公司的影响,公告表示,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公司已于2024年度全额确认该事项损失并完成相关款项支付。由于本次再审案件尚未审理裁定,目前暂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再审相关方 | 身份 | 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
|---|---|---|---|
|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 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 | 马宏伟 |
|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小心桥东街18号 | 沈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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