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58、200058,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其控股孙公司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新城市”)涉及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法院已裁定终结该案件的执行程序,相关款项公司已在以前年度计提,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据悉,该诉讼源于赛格新城市与深圳市恒晖贸易有限公司、黄志辉、黄贤证之间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判决赛格新城市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473.09万元及逾期返还房款的损失。因赛格新城市未履行生效判决,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拍卖了赛格新城市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赛格新城市广场3号楼整栋房产,拍卖价格为7941.18万元。
根据最新收到的《执行裁定书》[(2024)粤0304执29745号之三],经双方核算确认,截至2025年7月30日,本案债权金额为4680.31万元,其中包括逾期返还房款损失1006.65万元、违约金3473.09万元及迟延履行利息200.57万元。扣除应追缴的诉讼费17.93万元和执行费11.42万元后,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4680.31万元,剩余执行款项2799.50万元因涉案房产存在第一顺位轮候查封,已支付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由于涉案房款的“逾期返还房款损失”在房款尚未执行完毕前将持续计算,法院已继续查封赛格新城市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赛格新城市广场(二期)5号楼4-5层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8年3月19日止。法院认为,暂计至2025年7月30日的执行标的已执行完毕,后续损失尚未产生,故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可在条件具备时申请恢复执行。
公告同时指出,上述诉讼涉及的判决款项和执行裁定金额,公司已于以前年度计提,因此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事项对公司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 项目 | 金额(元) |
|---|---|
| 截至2025年7月30日债权总额 | 46,803,135.49 |
| 其中:逾期返还房款损失 | 10,066,522.74 |
| 其中:违约金 | 34,730,903.10 |
| 其中:迟延履行利息 | 2,005,709.65 |
| 追缴诉讼费 | 179,319.12 |
| 支付执行费 | 114,203.13 |
| 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 | 46,803,135.49 |
| 剩余执行款项 | 27,994,98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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