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智度股份,证券代码:000676)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涉及的诉讼事项取得进展。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3月4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公告显示,智度德普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与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截至公告披露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约为24.95%。本次诉讼源于智度德普12名有限合伙人(合计出资比例19.82%)于2025年9月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解散智度德普之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于此前作出一审裁定,认为原告所提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裁定驳回起诉。原告不服该裁定并提起上诉。经审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裁定,维持原裁定。
针对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智度股份明确表示,公司具备完全独立的生产经营体系,目前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诉讼阶段 | 裁定法院 | 裁定日期 | 裁定结果 |
|---|---|---|---|
| 一审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 | 驳回原告起诉 |
| 二审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6年3月4日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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