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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子公司涉买卖合同纠纷 被诉支付2374.80万元违约金及赔偿

时间:2026年03月25日 21:25

苏州天沃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近日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畅亿”)起诉,涉案金额达2374.80万元。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张化机作为被告已收到《应诉通知书》。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源于双方此前签订的两份设备买卖合同。2019年6月及8月,宁夏畅亿与张化机先后签订《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气化装置压力容器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价7200万元)和《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DMO反应器、乙二醇合成塔买卖合同》(合同总价58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双方此前已因货款支付问题发生过两次诉讼。宁夏畅亿曾两次逾期支付设备款,张化机分别于2021年10月、2022年9月提起诉讼,起诉金额分别为2025万元和3915万元,两次均达成和解。截至目前,宁夏畅亿仍欠付张化机设备款本金3868.65万元及应付利息。

本次诉讼中,宁夏畅亿主张张化机供货的《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气化装置压力容器设备买卖合同》项下甲醇合成塔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据此提出三项诉讼请求:一是判令张化机支付违约金2160万元;二是赔偿额外损失214.80万元;三是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上述两项费用合计2374.80万元。

天沃科技表示,对于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诉讼请求内容金额(万元)
支付违约金2160.00
赔偿额外损失214.80
合计237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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