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2月14日,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693,证券简称:江苏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先行投资的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近日获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
公告显示,国信集团此前牵头组建联合体参与江苏省2024年度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申报,中选并获得合计约15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权。为避免同业竞争并利用控股股东资源优势,江苏新能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董事会,同意由国信集团先行投资包括东台项目在内的两个海上风电项目,并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该事项已于2025年11月7日经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月12日出具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国信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6〕148号),该项目主要参数如下:
| 项目内容 | 具体信息 |
|---|---|
| 项目法人 | 江苏国信润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建设场址 | 盐城市东台市近海海域 |
| 总装机规模 | 30.8万千瓦 |
| 项目总投资 | 约33.5亿元 |
江苏新能表示,控股股东先行投资该项目有助于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有效获取海上风电资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告强调,国信集团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确保未来项目成熟时将按约定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此次东台H4#/H6#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进入建设实施阶段,将进一步提升江苏新能在海上风电领域的资源储备和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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