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89,证券简称:宝丰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
业务规模与交易品种
根据公告,宝丰能源此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将覆盖聚乙烯、聚丙烯、苯乙烯、纯苯、甲醇等公司主要产品相关期货品种。交易将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以及其他境内合规期货交易场所进行。
公司明确了两项关键风控指标:-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操作主体包括公司本部及两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宁夏煤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背景与必要性
公告指出,宝丰能源主营业务涵盖烯烃及下游聚烯烃产品的生产销售,烯烃产能规模位居行业前列。近年来,受国际局势变化、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承压等多重因素影响,烯烃行业面临产能持续扩张、供需结构调整、价格波动加剧等挑战。聚烯烃产品价格受宏观经济、供需关系、国际原油价格等多重因素影响,原材料煤炭价格的波动也进一步加剧了公司盈利的不确定性。
公司表示,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主营业务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以套期保值为原则,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
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仍坦言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技术风险。为此,宝丰能源制定了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
对公司的影响
宝丰能源表示,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金融工具降低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及其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企业稳健发展。计划投入的资金规模与公司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
在会计处理方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采用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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