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60,证券简称:中富通)于2026年2月28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整改结果。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但曾因会计处理不恰当、信息披露不准确、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程序等问题收到多项监管措施,并已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公告指出,公司在2026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为此对近五年监管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显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2022年至2026年间共收到5项监管措施,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问题
2026年1月28日,福建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陈融洁、总经理朱小梅、财务总监林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日对公司及上述三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经查,公司对部分购销合同会计处理不恰当,不当使用总额法确认数字营销业务收入,导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经追溯调整,2022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调减8316.63万元,占调整前金额的7.88%和10.45%;2023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调减29212.57万元,占调整前金额的22.70%和26.94%。
业绩预告不准确问题
2024年4月30日,福建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对公司及董事长陈融洁、财务负责人林琛采取出具警示函和下发监管函的措施。因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不充分、子公司利润调整及商誉减值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由盈利2900万元至4350万元修正为亏损5281.7万元,业绩预告与实际结果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程序问题
2022年2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监管函。公司2020年9月收购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2%股权时,未就涉及关联方的4453.32万元交易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12月才补充确认并履行相关程序。
董事违规减持问题
2023年8月7日,福建证监局对公司时任董事柯宏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柯宏晖在2023年7月6日卖出公司1200股股票时,未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针对上述问题,中富通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包括:对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并完善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管理体系;修正业绩预告并加强与审计机构沟通以提高预测准确性;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并强化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要求相关董事就违规减持致歉并加强董监高交易行为管理。公司表示,将持续加强内部监督与制度执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 监管措施时间 | 作出机构 | 主要事由 | 涉及责任人 | 处理结果 |
|---|---|---|---|---|
| 2026年1月28日 | 福建证监局 | 会计处理不恰当、收入确认违规导致年报信息不准确 | 公司、陈融洁、朱小梅、林琛 | 出具警示函 |
| 2026年1月28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同上 | 公司、陈融洁、朱小梅、林琛 | 通报批评 |
| 2024年4月30日 | 福建证监局 | 2023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净利润由盈转亏 | 公司、陈融洁、林琛 | 出具警示函 |
| 2024年4月30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同上 | 公司、陈融洁、林琛 | 监管函 |
| 2022年2月8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 | 监管函 |
| 2023年8月7日 | 福建证监局 | 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规卖出股票 | 柯宏晖 | 出具警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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