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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明诚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行政处罚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475万元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18:30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36,证券简称:ST明诚(维权))于2026年3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4号)。经查明,公司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湖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处以1475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ST明诚的违法事实主要包括三大类:一是2020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关联担保,导致重大遗漏;二是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是未按规定披露仲裁信息和关联交易。

具体来看,2020年,ST明诚为关联方当代投资、雨石矿业、新英开曼及当代足球俱乐部提供多项担保,涉及金额包括4亿元、7.5亿元、1.5亿美元及700万元等,上述担保均未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2020年年报还因未将2021万元股权回购债务确认为负债构成虚假记载。2021年年报的虚假记载则涉及未确认3000万元回购债务、西甲版权业务收入确认不准确(虚增收入约9842万元)、存货减值不充分(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9800万元)及商誉减值不准确(少计提商誉减值约2.13亿元),上述事项共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约4.09亿元。此外,公司在2022年未及时披露涉及金额7000万元和2.64亿元的两起仲裁信息,以及与关联方晟道国誉的关联交易。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湖北监管局对ST明诚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公司合计被处以76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易仁涛作为多项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被处以400万元罚款;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珍玉被处以145万元罚款;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维被处以8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喻凌霄被处以50万元罚款;时任总经理、董事闫爱华被处以20万元罚款。

在对公司的影响方面,公告指出,本次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由于公司此前因立案调查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表示,相关违规事项涉及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不会对当前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将在满足条件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同时提醒,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信息以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当事人处罚措施
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处760万元罚款
易仁涛警告,并处400万元罚款
李珍玉警告,并处145万元罚款
高维警告,并处80万元罚款
喻凌霄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
闫爱华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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