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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披露近五年监管情况 曾因关联交易违规收警示函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20:28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158,证券简称:优刻得)3月21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显示,公司近五年无被处罚记录,但存在两起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均涉及2021年度部分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指出,公司因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对近五年监管情况进行自查。结果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在监管措施方面,公司曾两次因关联交易违规被采取监管措施:

2022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302号)。该决定指出,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季昕华,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兼首席财务官桂水发因未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亦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3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05号),同样指向公司2021年度部分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的问题,认为公司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季昕华、时任董事会秘书桂水发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针对上述违规情况,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高度重视并采取整改措施,包括组织关联交易事项自查、完善内部审核与监督机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关联交易识别能力及信息披露质量等,以强化规范运作水平。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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