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因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明诚(维权),证券代码:600136)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决定对ST明诚及时任董事长易仁涛、时任财务总监李珍玉、时任董事会秘书高维、时任董事喻凌霄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总经理闫爱华予以通报批评。
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此前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ST明诚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三大方面。
首先,公司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导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具体涉及为关联方当代投资向湖北合作及其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4亿元和2.6亿元),以及为控股子公司新英开曼对亚足联的1.5亿美元付款义务提供全额担保。不过,公司后续公告显示,上述担保责任已分别于2023年10月和11月经法院判决或协议解除,公司无需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其次,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公司未将应向文信基金支付的2021万元股权回购款确认为负债。2021年,公司未将应向上虞茂榕支付的3000万元股权回购款确认为负债;同时,因存货减值不充分,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800.25万元,导致当年虚增利润9800.25万元;此外,因商誉减值测试不准确,对收购强视传媒形成的商誉少计提减值21251.52万元,导致当年虚增利润21251.52万元。
第三,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仲裁信息和关联交易。2022年,公司未及时披露涉及金额7000万元的共青城银创仲裁案和2.64亿元的和谐安朗仲裁案,直至2022年6月18日才予以披露;同时,公司与关联方晟道国誉之间涉及2097万元的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也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上交所在纪律处分决定中指出,ST明诚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相关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上交所已将本次纪律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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