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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百灵因财务造假收1000万元罚单 董事长姜伟被10年禁入市场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20:25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百灵(维权),证券代码:002424)3月27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9年至2021年及2023年存在财务造假行为,公司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姜伟被罚款500万元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9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940万元。

经监管部门查明,ST百灵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销售费用,导致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少计销售费用,2023年又通过多计销售费用进行平账,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来看,2019年少计销售费用3.50亿元,多计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5.73%;2020年少计2.41亿元,占比115.35%;2021年少计0.64亿元,占比45.04%;2023年多计4.59亿元,少计利润占比93.17%。

针对公司及相关人员提出的'行业共性''主动整改''已过时效'等申辩理由,贵州证监局复核后认为,销售费用核算问题系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所致,多计费用平账行为属于财务造假而非整改,且违法行为未超过处罚时效,相关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公告显示,本次行政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已因其他风险警示被实施ST处理。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事项向投资者致歉,并表示将完善内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ST百灵及相关当事人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时任职务处罚措施
贵州百灵公司责令改正,警告,罚款1000万元
姜伟董事长警告,罚款500万元,10年证券市场禁入
牛民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警告,罚款350万元
姜勇董事、副总经理警告,罚款200万元
封基贤副总经理警告,罚款150万元
李红星财务总监警告,罚款80万元
袁远镇常务副总经理警告,罚款60万元
张洪武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警告,罚款50万元
杨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警告,罚款50万元
胡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警告,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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