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爱股网 > 股票新闻 > 正文

ST百灵因多年财务数据虚假记载 多名时任董监高收深交所监管函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21:25

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百灵”)的多名时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发监管函,因其在任职期间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此前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ST百灵存在未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未按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这一行为导致公司连续多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失真:2019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累计少计销售费用65,472.60万元,累计多计利润65,472.60万元;2023年则多计销售费用45,941.10万元,少计利润45,941.10万元。各年度利润偏差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均超过45%,其中2020年和2023年更是分别高达115.35%和93.17%。

  • 陈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
  • 周义峰(时任董事)
  • 宋凯(时任董事、监事)
  • 刘胜强(时任独立董事)
  • 王昱(时任独立董事)
  • 钟国跃(时任独立董事)
  • 李强(时任监事)
  • 龙东(时任监事)
  • 蒋坤(时任监事)
  • 周春刚(时任监事)
  • 夏文(时任监事)
  • 孙旭辰(时任监事)

深交所指出,陈培、周义峰、宋凯、李强、龙东、蒋坤、周春刚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刘胜强、王昱、钟国跃、夏文、孙旭辰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深交所希望上述人员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提醒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所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年度销售费用偏差(万元)利润偏差(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比例
2019少计 35,012.49多计 35,012.4995.73%
2020少计 24,080.95多计 24,080.95115.35%
2021少计 6,379.16多计 6,379.1645.04%
2023多计 45,941.10少计 45,941.1093.17%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热门新闻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