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17,简称“西宁特钢”)于2026年1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完成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公告显示,西宁特钢于2025年12月11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402号)。公司随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据此更新了相关申请文件。投资者可于同日通过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查阅《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西宁特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仍需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发行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获得注册决定,以及通过审核和获得注册的具体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事项进程 | 时间节点 | 主要内容 |
|---|---|---|
| 收到问询函 | 2025年12月11日 | 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402号) |
| 回复问询函并更新文件 | 2026年1月27日 | 完成问询函回复,补充修订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并公告 |
| 后续审批程序 | 尚未完成 | 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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