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881,简称“盛德鑫泰”)3月13日发布公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审核意见,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部分回复内容进行补充与修订,并同步更新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相关更新文件已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告显示,盛德鑫泰本次可转债发行事项自2025年11月收到深交所审核问询函以来,已历经多次申请文件更新。2025年12月,因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变动,公司对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更新了包括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在内的多项文件。此后,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4日、3月9日及3月13日根据审核进展对问询函回复内容及募集说明书等进行了补充修订与更新。
| 日期 | 主要事项 |
|---|---|
| 2025年11月17日 | 收到深交所审核问询函 |
| 2025年12月13日 | 披露问询函回复及更新版募集说明书 |
| 2025年12月29日 | 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发行方案等议案 |
| 2026年2月5日 | 披露问询函回复补充修订及文件更新 |
| 2026年3月10日 | 再次补充修订问询函回复并更新文件 |
| 2026年3月13日 | 根据最新审核意见补充修订并更新文件 |
公司强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注册、获得批复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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