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于2026年3月1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已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告显示,本次现金管理的目的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
投资品种方面,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值得注意的是,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针对投资风险,三超新材表示,尽管所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较高且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也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还可能面临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多项措施: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投资产品;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风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审计、核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公司表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现金管理,能够充分发挥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资金需求,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审议情况显示,2026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投资额度 |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 投资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资金来源 |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
| 投资品种 |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 |
| 决策与实施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
| 风险控制措施 | 包括审慎投资、跟踪监控、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检查、信息披露 |
| 董事会审议结果 |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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