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31,证券简称:锋龙股份)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告显示,锋龙股份本次现金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品种将聚焦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以及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短期现金管理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范围明确排除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以及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且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实施方式上,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投资种类 | 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管计划等 |
| 投资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 投资期限 | 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有效期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资金来源 |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
| 决策与执行 | 董事长授权决策并签署文件,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 |
公司在公告中提示了相关风险,指出拟投资的理财产品虽属于中、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导致实际收益低于预期的可能,同时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为此,锋龙股份制定了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严格的审批流程、财务部负责收益与风险分析评估、审计部审查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检查等,以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表示,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在对理财产品充分预估和测算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适度投资,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备查文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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