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31,证券简称:锋龙股份)于3月23日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宣布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公告显示,锋龙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杭丽君、王帆、陈敏、董思雨四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在会议审议事项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获得全票通过。根据议案,为充分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 审议事项 | 表决结果 | 授权安排 |
|---|---|---|
|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 |
公司表示,此次现金管理旨在提升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操作将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取稳健收益。该事项已事先经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治理要求。
投资者可查阅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了解具体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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