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93,证券简称:力生制药)于2026年3月25日发布公告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74亿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收益总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显示,此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不超过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71号)文核准,公司2010年4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45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20.7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08亿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090号”验资报告,且此次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74亿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自招行划入利息 | 合计 |
|---|---|---|---|---|---|
| 兴业银行 | 441250100100005858 | 121,218,794.19 | 107,159,557.23 | 228,378,351.42 | |
| 招商银行 | 022900090510669 | 25,857.83 | 25,857.83 | ||
| 邮储银行 | 912019013000112211 | 387,953,643.70 | 6,690,361.98 | 251,197,466.80 | 645,841,472.48 |
| 合计 | 509,172,437.89 | 113,875,777.04 | 251,197,466.80 | 874,245,681.73 |
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投入进度(%) | 备注 |
|---|---|---|---|---|---|
| 1 | 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物产业化项目 | 40,152.00 | 39,007.67 | 97.15% | 注1 |
| 2 | 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化学药物制剂生产、研发项目 | 13,958.00 | 14,619.13 | 104.74% | 注1 |
| 3 | 收购生化制药48%的权益项目 | 3,536.40 | 3,536.40 | 100.00% | |
| 4 | 出资设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 | 741.38 | 739.36 | 100.00% | |
| 5 | 公司扩建项目 | 69,996.00 | 65,897.18 | 94.14% | |
| 6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8,500.00 | 8,500.00 | 100.00% | |
| 7 | 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 | 16,248.00 | 16,248.00 | 100.00% | 注2 |
| 8 | 对生化增资 | 4,100.00 | 4,100.00 | 100.00% | |
| 9 | 收购中央药业股权 | 50,106.80 | 50,229.56 | 100.24% | |
| 合计 | 207,338.58 | 202,877.30 |
注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项目部分终止。注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项目终止。
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因募投项目的建设基本完成或已终止,根据募投资金的实际支付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主要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74亿元及后续产生的利息、收益总额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循环使用。
实施方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说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表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等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投资产品、不进行风险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展情况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不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具体措施包括: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对公司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情况;3.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4.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指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产品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对该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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