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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新能签订5000万元融资租赁框架协议 优化资产结构拓展融资渠道

时间:2026年03月19日 23:20

【财经网讯】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73,证券简称:卧龙新能)于3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卧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租赁')和卧龙(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保理')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获取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额度,协议有效期为一年,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告显示,此次合作旨在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产营运质量,优化资产结构。卧龙租赁和卧龙保理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个性化的融资租赁解决方案,其融资成本及费用水平承诺不高于同期同行业其他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费用水平。

关联交易概况

卧龙新能间接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卧龙租赁和卧龙保理的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卧龙租赁99.8%股份,并直接持有卧龙保理100%股份,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核心业务
上海卧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4年4月30日17,000万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522室融资租赁、租赁业务、商业保理
卧龙(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2日5,000万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融汇商务园一区13-2-205商业保理业务

公司表示,卧龙租赁与卧龙保理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交易影响与审议情况

卧龙新能指出,本次合作将成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投资风险,通过个性化融资租赁解决方案有效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

该议案已于2026年3月1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希全、李迎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项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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