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1日讯】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188,证券简称:国光连锁)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遂川居然智家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川居然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遂川县城东新区的外滩广场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达55,574.28平方米,租赁期限20年,合同期内总租金约2.09亿元。
公告显示,国光连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2026年3月31日审议通过了此项租赁议案。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租赁标的与核心条款
此次租赁的商业综合体位于遂川县城东新区C8-1宗地,目前处于建设中。租赁范围包括整栋房产、建筑物、构筑物、停车场、附属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总建筑面积55,574.28平方米,其中计租商业面积37,168.95平方米,停车场面积约18,405.33平方米,租赁用途为商业运营。
租赁期限自开业之日起计算20年,暂定自2027年7月1日起至2047年6月30日止。遂川居然公司需于2027年3月1日前完成租赁物交付。
| 租赁阶段 | 费用标准 | 支付方式 |
|---|---|---|
| 筹备期及开业后24个月 | 合计1,099.92万元 | 分四次平均支付 |
| 开业后24个月至租期届满 | 每季度274.98万元 | 按季度支付 |
| 合同期总租金 | 20,898.48万元 | - |
交易对方情况
遂川居然智家置业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陈龙海,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商会大厦,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公告明确,该公司与国光连锁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对公司的影响
国光连锁表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区域市场占有率与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公告同时披露了详细的违约责任条款,包括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赁物的赔偿机制、租赁物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以及承租方逾期缴纳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每天按所欠费用的万分之三加收)等内容,以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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