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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调整2024年激励计划行权与回购价格,派息致价格微调

时间:2025年06月23日 20:15

2025年6月23日,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此次调整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激励计划回顾

2024年2月26日,瑞丰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也通过相关议案,并核实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月27日至3月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监事会未接到异议。3月14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月22日,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1月13日,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月18日,公司披露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00.00万份股票期权因超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而失效。4月23日,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议案。

调整原因与方法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以现有总股本686,402,3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728,047.06元,派息于6月23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等事项,需对行权价格与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P=P0 - V,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行权价格,且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P=P0 - V,P0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且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价格

  •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前为3.93元/股,经计算P=(3.93 - 0.02)≈3.91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前为1.97元/份,调整后P =(1.97 - 0.02)≈1.95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各方观点

  • 公司观点:此次调整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所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价格调整事项。
  • 律师意见: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但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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