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激励计划前期已履行多项程序
- 2024年10月10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监事会核实相关事项并出具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
- 2024年10月11日 - 20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10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 2024年11月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月9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2024年11月2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议案,监事会审核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核查意见。
- 2024年12月18日,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 2025年8月11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回购价格调整因利润分配
- 调整事由: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4月29日披露相关公告。公司以304,359,900股(总股本307,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640,100股后的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 调整方法:根据相关规定,派息时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 = P0 - 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39元/股,V为每股的派息额0.2元/股,计算得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为3.19元/股。且本次调整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调整对公司影响及各方意见
- 对公司影响: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依据相关规定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39元/股调整为3.19元/股,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调整。
-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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