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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元科技发布股份回购制度 规范回购行为保障各方权益

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6:53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发布了《股份回购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规范股份回购行为。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适用情形明确 维护公司与股东权益

该制度明确了适用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回购要求严格 确保合规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回购股份需满足多项条件,如公司股票上市已满6个月(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的除外)、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回购后具备债务履行和持续经营能力、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等。回购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要约方式 。回购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合规,可使用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或债券募集的资金、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等。公司应合理安排回购规模和资金,明确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总额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1倍 。同时,需确定合理价格区间,明确回购实施期限 。

实施程序规范 信息披露及时透明

根据制度,享有提案权的提议人可向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提议应明确具体且具合理性和可行性 。公司收到提议后应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 。回购股份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因不同情形回购股份的决议程序有所不同 。公司应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材料 。回购期间,需在首次回购、回购股份占比每增加1%、每月初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回购期限届满或方案实施完毕,应停止回购并披露结果 。此外,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需及时报告 。

回购股份处理 遵循规定用途明确

已回购股份应根据披露用途办理转让或注销事宜 。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可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但需遵守相关规定,如在特定期间不得出售,出售所得资金应用于主营业务等 。若未按披露用途转让,拟提前注销的,需经股东会决议并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 。

该制度的发布,为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回购行为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有助于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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